在购房过程中,很多人会遇到意向金这个东西。但要知道,意向金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简单来讲,意向金就是购房者为了表达自己想买房子的心意而掏的钱。不过,这意向金到底怎么处理,得看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要是双方在协议里明确说了,这意向金就是定金,那可就得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要是交定金的人不想买房子了,或者没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没法实现,那这定金就别想要回来了。反过来,如果收定金的人不履行义务,就得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要是交了意向金的人反悔了,一般就别想把钱要回来了。
要是没约定这意向金是定金性质,交意向金的人不想买了,就可以和收钱的人商量退款。要是商量不下来,还能通过打官司等办法解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约定、交易习惯还有公平原则,来判断这意向金该不该退。要是交意向金只是表达个初步想法,对双方没啥实质性约束,那交的人一般是能把钱要回来的。
给大家提个醒,交意向金之前,一定要仔细看看相关协议,搞清楚这意向金到底是啥性质,啥时候能退。要是真发生了争议,得赶紧把协议、付款凭证、聊天记录这些证据收集好,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