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佣合同里,有些约定雇员自行承担人身伤害的条款是没用的。按照《民法典》,要是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那这个条款就是无效的。雇佣合同里让雇员自行担责的条款,就属于提供方不合理免责、加重雇员责任的情况,通常会被认定无效。
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有保障雇员安全的义务。要是雇员在干活时受了人身伤害,雇主得承担赔偿责任。就算合同里有让雇员自己担责的约定,也不能免除雇主该负的法律赔偿义务。
不过,如果是雇员自己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行为,导致自己受了伤,那雇主的赔偿责任能适当减轻。所以,大家签雇佣合同时,别以为合同里写了雇员承担人身伤害,雇主就不用担责了,这种条款在法律上是没效力的。要是遇到这类纠纷,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