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网追逃后主动到案,很多时候是能被认定为自首的。按照咱国家《刑法》的说法,犯罪后自动跑来自首,还老老实实交代自己干的坏事,这就是自首。对于那些被上网追逃的人,只要心里想着主动把自己交给司法机关,让人家审查和判罚,并且真的主动去了司法机关,那就满足自动投案的要求。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就算嫌疑人已经上了追逃名单,只要不是被司法机关抓住,或者被老百姓扭送到案,而是自己主动去司法机关说明情况,通常就会被当作自动投案。要是之后还能把自己主要的犯罪事实一五一十说出来,那就能认定是自首。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嫌疑人虽然主动来了,可到了之后却不老实交代,或者只说了些无关紧要的,没把主要犯罪事实说清楚,那可就不能认定为自首了。所以说,上网追逃后主动到案,还得如实交代罪行,这样才能构成自首。一旦被认定为自首,法律上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甚至有可能免除处罚。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建议,如果不小心犯了事儿,被上网追逃了,别心存侥幸,主动到案并且如实交代,争取从轻处理,这才是正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