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且电动车一方受伤时,赔偿规则如下:
机动车一方的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交强险赔偿分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这几部分。死亡伤残赔偿有误工费、护理费等;医疗费用赔偿涵盖医药费、诊疗费等。
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双方责任比例分担。同等责任下,一般机动车和电动车各担50%赔偿责任。不过司法实践里,因电动车属弱势方,机动车通常多承担些,像机动车担60%,电动车担40%。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要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导致死亡的,则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电动车一方要及时收集事故和损失证据,比如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方便向保险公司或机动车一方索赔。若协商赔偿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