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过户房子后又面临离婚,这时候房产分割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得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要是过户是因为夫妻之间有婚内财产约定,白纸黑字写明了这房子归某一方,那在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就是约定方的个人财产,和另一方没啥关系,不用拿出来分割。就像夫妻签了书面协议,把房子明确给一方,还完成了过户手续,离婚时另一方就不能再要求分这个房子了。
要是过户的时候没做特别的说明,而且这房子是婚后用夫妻一起赚的钱买的,就算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它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出面,按照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比如说,双方都想要房子,那就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谁出的价格高房子就给谁;要是一方想要房子,就得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子,那就把房子卖了,然后分卖房子得到的钱。
要是过户的房子本来是一方在结婚前自己的财产,结婚后把房子过户给另一方,名字也改成了对方的,这很可能会被看成是赠与行为。要是赠与已经完成,这房子一般就归接受赠与的一方了。不过,如果赠与是有条件的,而接受赠与的一方没有做到这些条件,那赠与的一方就有可能把赠与撤销,重新分割房产。
给大家提个醒,婚内财产约定一定要用书面形式,把条款写清楚,赠与房产的时候也要先考虑清楚,必要的时候可以咨询律师,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