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额借款纠纷里,如果没有转账记录,法院不会只看单方面的情况,而是从多个方面去综合认定借款事实到底存不存在。
法院首先会审查借条这类债权凭证。借条可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书面证据,法院会看借条内容完不完整、清不清楚,有没有双方的签字、手印。要是借条有些小毛病,像表述含糊、有涂改的痕迹,那它的证明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接着,法院会考量现金交付合不合理。要是大额借款是用现金交付的,法院就会审查交付的时间、地点,当时有没有人在场等。比如说,是不是在合适的地方交付,交付时有没有和双方都没利害关系的人能做个见证。另外,法院还会看看出借人的经济能力,判断他有没有能力拿出这么多现金来借人。要是出借人经济条件不好,却说是用现金借出去一大笔钱,法院自然就会怀疑这借款是不是真的发生过。
然后,法院会审查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说的话。法院会让双方把借款的细节说清楚,看看他们说的合不合理、能不能对得上。要是双方说法有矛盾,法院就会深入调查。证人的话也能当作辅助证据,但得结合证人跟当事人是什么关系等情况,来综合判断它有多大的证明作用。
最后,法院会把借条、当事人说的话、证人证言这些所有证据综合起来分析,形成自己的判断,看看借款事实到底是不是真的。要是出借人没办法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借款真的存在,那可能就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