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遇到财产保全的情况。当我们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要先交一笔保全费。但胜诉之后,保全费一般不会直接全额退给我们,而是让败诉的一方来承担。
按照法律的说法,打官司产生的各种费用,正常是由输了官司的人来出,除非赢官司的人自己愿意承担。而保全费就属于打官司的费用之一,所以胜诉之后通常是败诉方掏这笔钱。
具体该怎么做呢?等官司结束,胜诉的人可以去法院申请把之前交的保全费退回来。法院会先把钱退给胜诉方,再要求败诉的人把这笔保全费交上。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形。要是官司没有完全赢,只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就会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确定双方各自要承担多少费用。要是有好几个当事人一起打官司最后败诉了,法院会根据每个人和这个官司涉及的利益关系,来决定每个人该出多少钱。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申请财产保全交保全费的时候,一定要留好缴费的凭证。这样在官司胜诉后申请退费,或者法院让败诉方缴费时,都能有依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