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好离婚协议书,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程序,不存在“第三人协议离婚”。下面讲讲它的流程。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先签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做初审,初审没问题,就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要是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就不会受理。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申请。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要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通过,就登记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