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鉴定带薪留职期间,通常是不能索要误工费的。在工伤范畴里,和误工费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要是因为工作受了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是不会变的,单位得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工资、福利、保险等都和正常出勤一样的这段时间。这就说明,在这个期间,劳动者的收入不会因为工伤治疗而减少,单位会像正常上班一样给发工资。
而误工费是指,赔偿的一方要给受伤害的一方,支付从受伤到完全治好这段时间里,因为没办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少挣的钱。因为在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工资待遇没变化,收入没减少,所以一般就不能再要误工费了。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单位把没给够的部分补上。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收集自己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和单位好好沟通,要是沟通解决不了,还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