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前卖设备偿债,不能一概而论,得区分不同情况。
要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公司为躲债把设备藏起来、转移走,或者用特别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设备,这种行为能被撤销。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把这事儿给撤了,再把设备追回来。
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要是公司已经还不上到期债务,资产也不够还全部债或者明显没能力还钱,还把设备卖给个别债权人偿债,管理人同样能求法院撤销。不过,要是这一清偿让公司财产得到好处了就除外。
但如果卖设备偿债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一年之前,没有前面说的这些能撤销的情况,而且交易公平合理,那这行为通常是有效的。
所以,公司破产前不是绝对不能卖设备偿债,只是得遵守法律规定。要是随意处置资产,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可是要出问题的。要是对这类情况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