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传唤是司法机关常用的传唤手段,在不同诉讼类型中有不同适用情况。
刑事诉讼里,侦查机关针对不需要逮捕、拘留,且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在根据案件情况觉得无需采取强制到案措施时,会用电话传唤让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这样做既保障了诉讼程序顺利开展,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中,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会电话传唤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像赡养、抚育、扶养案件的被告,以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等。若被告经电话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采取拘传等措施。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或法院会电话传唤当事人,要求其配合调查或参加庭审,保障行政争议依法、公正解决。
要注意,电话传唤需依法进行,司法机关要表明身份和传唤法定事由,被传唤人应按要求及时到案。若被传唤人对传唤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