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案件里,抚养费和财产折价款债务的处理不能一概而论,不能简单地直接用抚养费抵债务。
抚养费是专门为了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需求而设,这可关系到孩子的生存和成长。毕竟孩子还小,没办法自己赚钱,这些费用就是他们生活的保障,有着很强的人身属性。而财产折价款产生的债务,一般就是普通的借钱还钱的事儿,主要和财产利益相关。
最高法的执行规定很看重保障各方权益,尤其是保护像孩子这样的弱势群体。要是直接用抚养费去抵债务,孩子的生活就可能受到影响。不过,如果双方都商量好了,而且这种商量不会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成长的花费,法院也会尊重大家的意愿,允许抵销。但要是没商量好,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让抚养费去抵财产折价款的债务。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要进行抵销,双方最好签个书面协议。这就相当于把你们商量好的事儿写下来,白纸黑字,以后不容易有纠纷。然后把这个协议交给法院,让法院看看这个协议有没有效,会不会影响孩子的权益。这样做能最大程度保证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也能让事情处理得更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