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着不还借的钱,不能直接就认定成诈骗,得看具体情况。
诈骗简单来说,就是有人心里想着非法把别人的钱据为己有,用编造故事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到了数额比较大的公家或者私人的钱财。在民间借贷里,如果有人借了钱就躲起来,并且在一开始借钱的时候,就打着不还钱的主意,使用了欺骗手段拿到钱。比如,明明说借钱是去做生意,实际上拿去挥霍;或者虚假承诺什么时候还钱,这就是欺骗。要是借的钱达到了当地诈骗罪的标准,那这就属于诈骗了,其实就是用骗的办法把别人的财产弄到手。
不过,如果借款人是因为一些客观的事儿还不上钱,像生意亏本了,或者突然得了重病,没办法按时还钱。他们躲起来只是不想面对债主追着要钱,一开始并没有不还钱的坏心思,这种情况就不算诈骗,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
要是遇到这种普通的民事纠纷,出借人可以先和对方商量还钱的事儿,也能找个中间人调解。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是法院判决后,对方还是不还钱,出借人就能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帮忙把钱追回来。所以,判断躲着不还钱是不是诈骗,关键就看借钱的时候是不是就想非法占有,有没有欺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