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时,涉及两岁十个月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一般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这意味着,一切判决都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
在司法实际情况里,如果父母都想直接抚养孩子,有几种情况一方会更有优势。要是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办法再生育,那法院会优先考虑这一方。要是孩子跟着一方生活很久了,突然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好,这一方也会被优先考虑。还有,如果一方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没其他孩子的一方获得抚养权机会更大。另外,若一方能给孩子良好成长环境,而另一方有治不好的传染病或其他重病,或者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前者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法院还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抚养能力体现在经济收入、住房条件、教育程度等方面。抚养条件则涉及父母的品德和家庭氛围等。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差不多,都想直接抚养孩子,但孩子长期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体好、有精力,还愿意帮忙照顾孩子,这也会成为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优先考虑因素。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他们的想法。虽然两岁十个月的孩子没办法表达意愿,但父母可以先自己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交给法院,让法院按照前面说的这些原则和因素来判决。
给父母的法律建议是,双方最好心平气和地协商孩子抚养权问题,以孩子利益为重。如果实在无法协商,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的证据,比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照片、孩子平时的生活记录等,这样能在争取抚养权时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