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持续还贷的房子,其归属在法律上有不同判定规则,下面分情况说说。
要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钱付首付,房子也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一起还贷,这房子本质还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过,结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离婚时登记产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打个比方,婚前一方付首付买了房,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后来离婚了,另一方就能拿到共同还贷及增值对应的那部分钱。
要是房子是结婚后买的,不管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只有一方在还贷也一样,因为结婚后的收入大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用共同财产还贷买的房子,自然就是大家共有的。
还有一种情况,一方婚前买房,却把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两人一起还贷,这房子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分房子的时候,法院会看看双方出钱的情况等因素,不会简单地一人一半分。
法律建议是,在购房时,夫妻双方最好明确出资情况并保留相关凭证。如果对房产归属有特殊约定,可签订书面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