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处理婚前按揭房产析产的问题上,有几种不同的情形。要是一方在婚前就和别人签了不动产买卖合同,自己掏钱付了首付,然后找银行贷款买了房,婚后用夫妻共有的钱来还房贷,并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那个人名下。离婚的时候,夫妻俩先自己商量着怎么分这个房子。要是商量不出结果,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那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也算他一个人的债。不过,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这部分钱让房子增值的部分,登记名字的那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给多少,得看看一起还了多少钱,房子涨了多少价这些情况。
2、要是两个人在结婚前一起出钱贷款买了房,房子登记在两个人名下,那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的财产,一般就按照两人当初出钱的比例来分。要是房子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就得看看实际情况了。要是有证据能证明两人都想着一起买房,而且都出了钱,那也有可能把房子当成共同财产来处理。具体怎么分,能商量就商量,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
3、要是一方在结婚前就把首付全付了,婚后也都是用自己的钱还房贷,房子还登记在他自己名下,那通常就把这房子当成他个人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参与分割。不过,他得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还房贷的钱是他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