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了担保合同之后,担保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要求撤销担保合同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是出现重大误解,也就是担保人因为对合同里的重要内容理解错了才签的担保合同,像把主债务的金额、还钱的时间等搞错了,那担保人就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打个比方,本来主债务是 50 万,担保人却以为是 30 万就签了担保,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大误解。
要是有人用欺诈手段,让担保人违背自己的真实想法签了合同,那受欺骗的担保人也能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比如债权人故意不把主债务人严重的财务问题说出来。要是第三方搞欺诈,让担保人签了合同,而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欺诈行为,担保人同样能撤销合同。
还有人用胁迫手段,逼得担保人违背意愿签合同,担保人也有权利申请撤销。另外,如果担保合同一成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很不平等,对担保人非常不利,这属于显失公平,担保人也能请求撤销。
不过,担保人要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要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理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要是因为重大误解,就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理由那天起九十天内行使。要是受了胁迫,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起一年内行使。而且从签合同那天开始算,五年之内没行使撤销权,这个权利就没了。
给担保人的建议是,签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看条款,了解清楚情况。要是发现有上面这些能撤销合同的情形,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