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法律要求,要是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那公安机关就得撤销案件。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案子,还是觉得证据不够,不符合起诉的条件,从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里清楚写着,要是犯罪嫌疑人实际上没犯罪,或者有该法第十六条里的情形,检察院就得作出不起诉决定;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按照刑法规定不用判刑或者可以免刑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对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还是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应当决定不起诉。
3、要是公安机关对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有意见,可以要求重新讨论。要是意见没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再次审核。不过,一旦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除非又发现了新证据能达到起诉条件,不然公安机关就得依法撤销案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手段。要是之前有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也得一并解除。而且,要尽快把处理情况告诉检察院,这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司法程序合法、公正、顺利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