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还存在的时候和别的女子生孩子,会带来不少法律上的麻烦。
从民事方面来看,这种做法属于过错行为。要是走到离婚这一步,没犯错的那一方,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能要求犯错方给予赔偿。这赔偿里,既包括因为这件事实实在在花出去的钱,像调查费用之类的物质损害赔偿,也有因为这件事心里受伤害的精神损害赔偿。分财产的时候,法院会向着没犯错的一方,犯错的那方大概率会少分。另外,和外面女子生的孩子,犯错方得负责养,要给抚养费一直到孩子长大成人。
从刑事方面来说,如果犯错方和外面的异性对外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还生了孩子,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按照《刑法》的规定,犯了重婚罪,会被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被拘役。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没犯错的一方得留个心眼,收集对方出轨生子的证据,像孩子的出生证明、他们一起住的证据等。要是想离婚,可以先跟对方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合理分割财产。要是对方构成重婚,受害者可以去公安局报案,也能直接去法院自己起诉。总之,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