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财产侵害和子女抚养这俩事儿看似各管各的,其实也有点联系。咱们先说说子女抚养。法律上有个大原则,就是怎么对孩子好就怎么办。要是离婚的时候,爹妈已经商量好子女归谁养,那一般就按这个来。不过要是直接带孩子的一方不咋管孩子,甚至虐待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影响特别大,另一方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把抚养权要过来。
法院在决定孩子跟谁的时候,会考虑好多事儿。像孩子年龄,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跟着妈妈;要是孩子八岁以上了,就得听听孩子自己咋想。还有爹妈双方挣钱多少、住哪儿、文化水平咋样这些也都得看。没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得给抚养费,给多少得看孩子实际需要、爹妈挣钱能力还有当地生活水平。要是有稳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一个月收入的比例给。
再说说离婚后财产被侵害的事儿。要是发现财产被侵害了,受侵害的一方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财产。要是能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偷偷藏财产、转移财产、把财产卖了、弄坏了、乱花了,或者造假债想多占财产,那分财产的时候,对方就可能少分或者不分。
碰到这些事儿别慌,赶紧收集好证据,走法律途径,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