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权人不享有抵押权时,抵押物的处理得看不同情况。
要是债务到期了,债务人没还钱,但因为债权人自己的问题没拿到抵押权,那抵押物的所有权还是归抵押人。这就好比你借了钱,用房子抵押,结果债主自己没办好手续没拿到抵押权益,这房子还是你的。你可以自由处置这房子,像把房子卖了或者租出去都行,但不能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
要是抵押合同本身存在问题,比如是无效的或者能撤销的,导致债权人没有抵押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为这个合同拿到的东西要还回去。要是没法还或者没必要还,就得折价补偿。有错的那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要是大家都有错,那就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抵押人有错,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他赔偿。
要是因为抵押物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这类客观原因,抵押权没设成,债务人还是要用他的其他财产来还钱。比如说债务人拿了不合法的东西抵押,抵押权不成立,他就得用其他财产偿债。要是债务人还不上,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等方式,让法院强制处理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来还钱。所以,不管是哪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要多了解法律规定,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遇到问题也能知道怎么依法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