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矿产资源,可能触犯非法采矿罪或破坏性采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没取得采矿许可证就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违反矿产资源法,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相关司法解释指出,“情节严重”包括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等情形;“情节特别严重”包括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等情况。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查证属实后认定。
若遇到非法买卖矿产资源的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取得采矿许可,采用合理开采方法,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