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什么情况下能由姑姑抚养呢?下面几种情况可以了解一下。
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去世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会按顺序担任孩子的监护人。要是这些人都没监护能力或者没法履行监护职责,而姑姑有监护能力,也愿意当监护人,只要经过孩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姑姑就能抚养孩子。
要是孩子父母虽然还在世,但都没了监护能力,比如得了严重精神疾病,或者被依法剥夺了人身自由,没办法履行监护职责,同样按照上面说的监护顺序来确定监护人。符合条件的话,姑姑也能抚养孩子。
另外,要是孩子父母有监护能力却不履行职责,甚至做出严重伤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事,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安排临时监护措施,再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指定监护人。姑姑要是符合法定条件,也可能被指定来抚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