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向贷款人追讨代偿款项,可以按这些步骤来操作。
第一步,要明确自己的追偿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要是没有其他另外约定,就有权在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里,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同时能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一些权利,不过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这是担保人追讨款项的法律依据。
接下来是收集证据。担保人得保存好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还有债权人给出具的收条等。这些证据能清楚证明担保人代偿的金额是多少、在什么时间代偿的等关键信息,之后不管协商还是走法律程序,这些证据都很重要。
之后可以跟贷款人协商。担保人可以直接联系贷款人,用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要求对方偿还代偿款项,并且把还款金额、时间还有方式都明确说清楚。要是贷款人愿意还款,那双方可以签订还款协议,把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
要是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担保人就可以走法律途径。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之后会进行审理,如果担保人证据充分,法院就会判决贷款人偿还代偿款项。要是贷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担保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贷款人的财产,让担保人实现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