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统一计算方式,要根据不同财产类型确定范围和价值。
婚姻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工资等收入按婚姻期间总收入算;生产经营等收益是期间净收入,也就是收入扣除成本等必要支出。
房产方面,婚后购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是共同财产,价值按市场评估价确定。若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是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计算可参考公式:夫妻共同还贷部分÷(购买时房价+应还贷款利息总额)×离婚时房价增值部分。
车辆等其他贵重物品,按购买价格结合折旧算价值。
夫妻双方能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财产,不用按法定方式确定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