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开庭前是可以提交证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拿出证据来。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子的审理情况,来确定当事人该提供哪些证据,以及提供证据的期限。
对被告来说,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是必须要做的。这个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商量确定,不过得经过法院同意。法院也可以直接指定举证期限,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二审案件如果要提供新证据,举证期限不少于10天。
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好处多多,能保证诉讼程序顺利开展,让法院全面及时地了解案件情况。要是被告在开庭前就把证据交了,原告也有时间准备对这些证据进行质证,这样庭审会更公平、更高效。
不过,如果被告确实遇到困难,没办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法院同意的话,举证期限就能延长一些。但要是被告超过期限提供证据,法院可能不接受这些证据,就算接受了,也可能会训诫、罚款被告。所以,被告最好在开庭前按规定提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