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授犯罪方法和帮助犯有很大区别,咱们可以从下面这些方面来区分。
先说说行为内容。传授犯罪方法,就是给别人讲犯罪的手段、技能,分享犯罪经验等,主要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不一定要有具体的犯罪目标。比如说,有人给别人讲怎么开锁入室盗窃,这就是传授犯罪方法,不管听的人会不会去偷、偷谁家,都算传授。而帮助犯呢,他们的行为是给实施犯罪的人(正犯)提供实际的帮助,像提供作案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和具体的犯罪行为是紧密相关的。比如,给准备盗窃的人提供撬棍,这就是帮助犯的行为。
再看主观故意。传授犯罪方法的人,心里想的是让对方学会犯罪方法,对方会不会去犯罪、犯什么罪,他们没明确要求和限制。但帮助犯不一样,他们清楚知道别人要实施特定的犯罪,而且心里就是想帮别人完成这个犯罪。
定罪量刑也不同。传授犯罪方法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会按照法律规定单独处罚。而帮助犯不是独立的罪名,他们定什么罪,得看正犯犯了什么罪,然后按照共同犯罪的规定,根据他们在犯罪里起的作用来处罚,一般会比正犯判得轻,有可能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后,从行为时间上看。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在别人有犯罪想法之前、之中或者之后都能实施。但帮助犯的帮助行为,一般是在别人有了犯罪想法之后,为犯罪的实施或者完成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