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协议离婚加了一道“缓冲带”,也就是离婚冷静期。当夫妻去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一刻起,接下来的三十天就是冷静期。在这段时间里,只要有一方反悔了,不想离了,带上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就可以到当初申请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等三十天冷静期过了,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夫妻俩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要是有一方在冷静期过后不来,就不符合“双方共同申请发离婚证”的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就不会给办离婚。这种情况下,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两人还是想离,那就得重新走一遍流程,包括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要是夫妻中有一方想离婚,另一方却不同意,想离婚的这一方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考虑离婚时,一定要先冷静思考,确定自己的真实想法。如果选择协议离婚,要记好冷静期和申请领证的时间,避免因为疏忽错过时间,又得重新申请。要是决定走诉讼离婚,要提前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这样能让自己在诉讼中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