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有些事项还能提起诉讼。
先说财产分割问题。要是离婚时还有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没分割,当事人能再起诉请求分割。像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另一方发现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
在子女抚养方面,出现新状况,比如直接抚养方得了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没能力继续抚养子女,又或者不尽抚养义务,甚至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另一方能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而且,当子女生活、学习等费用增加,原来定的抚养费数额不够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有权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还有损害赔偿问题。如果无过错方离婚时没提损害赔偿请求,但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情形,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能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要是遇到这些情况,当事人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