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下面说说它的行为方式。
一是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持有、运输不要求行为人随身携带,只要在其实际控制范围内就行。数量较大是判断是否构罪的重要标准。
二是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就是没有合法依据持有他人信用卡,且达到一定数量,像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并持有他人多张信用卡。
三是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虚假证明材料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就构成此行为。
四是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不管是有偿出售、购买,还是无偿为他人提供,都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就可能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行为和情节定罪处罚。建议大家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实施这些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