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协议一般不能直接认定成敲诈勒索。简单来说,口头协议就是双方通过口头交流达成的约定,只要这是双方自愿表达的想法,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那在法律层面是有一定作用的。
2、敲诈勒索指的是有人抱着非法占别人东西的想法,用威胁或者要挟的办法,硬从别人那里拿走公私财物。判断是不是构成敲诈勒索,重点得看有没有威胁、要挟的行为,以及是不是想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
3、要是在谈口头协议的时候,有一方用威胁、恐吓这些手段,逼另一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来获取财物或者其他好处,那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了。举个例子,有人拿伤害对方身体、破坏对方名誉来威胁,让对方害怕得只能签订口头协议还交出财物,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涉及敲诈勒索。
4、不过要是双方是平等、自愿地商量然后达成口头协议,没有威胁、要挟这些不正当手段,就算之后在履行协议的时候出了问题,也不能算敲诈勒索,这就是普通的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商量、调解或者打官司等方式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