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移送:监视居住三个月后,案子会移送到检察院,接下来检察院会按下面的流程处理。
2、审查受理:检察院收到案件后,先对公安移送的材料做个初步查看。看看这个案子是不是该自己管,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全不全。要是都符合要求,就正式受理这个案件。
3、详细审查:之后,检察院会全方位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会去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听辩护人、被害人还有他们诉讼代理人的看法,并且记录下来。重点看看犯罪事实是不是清楚,证据是不是充足,侦查活动合不合法。
4、审查结果:要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充足,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就会决定起诉,把案子交到法院。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按照刑法规定不用判刑或者能免刑的,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要是证据不够,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可以把案子打回公安,让他们补充侦查,也可以自己进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完再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重新算。
在审查起诉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得遵守相关规定,配合检察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