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老婆名下有房子,丈夫负债后两人离婚了,这时候得看房子和债务到底是啥性质,再去处理。
对于房子,如果是老婆在结婚前就全款买好,并且登记在她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单独属于老婆个人,离婚的时候不用拿出来分割。要是房子是结婚以后买的,就算只登记在老婆名下,一般情况下也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拥有的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时两人可以自己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拢,法院通常会偏向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犯错那一方的权益来做判决。
2、对于丈夫的债务,如果这个债务是丈夫自己的个人债务,像是婚前就欠的,又或者是婚后欠的,但这笔钱没用到夫妻一起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上,也不是夫妻一起商量好去借的,那还钱的责任就只归丈夫自己。要是债务被认定是夫妻共同的,比如这钱是夫妻一起生活或者搞经营用了,又或者老婆后来承认了这笔债,就算两人离婚,夫妻双方都得一起还钱。离婚的时候两人可以商量债务怎么分担,不过这个商量好的内容只对夫妻双方有用,不能拿去要求债权人遵守。要是有一方帮忙还了比商量的份额更多的债务,之后可以向另一方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