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财产,得先搞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像一方婚前就有的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拿到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写明只给一方的财产,还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这些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另一方没权利去分。
而夫妻共同财产呢,离婚的时候先由夫妻两人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
在具体分割的时候,如果有一方偷偷把夫妻共同财产藏起来、转走、卖掉、弄坏或者乱花,甚至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那么在分共同财产时,法院可以让这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要是离婚之后,另一方才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这里要注意,很多人会误以为结婚后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实不是,个人财产是有明确界定的。大家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一定要仔细区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