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合同纠纷,要是合同里没说去哪个法院解决,那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通常,这类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一般是他的户籍所在地,但要是他经常居住的地方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就以常居地为准。这里说的常居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看病的地方不算。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点复杂。要是合同里约定了履行地,而且合同实际履行了,那约定的履行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合同没实际履行,并且双方的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那就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没实际交付货物,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约定履行地的情况,还有口头购销合同纠纷,都不能按履行地确定管辖。另外,一些特殊合同有特别规定,像借款合同,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履行地;财产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使用地是履行地。
所以,遇到没约定管辖法院的合同纠纷,大家可以按照这些规则,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