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年,既不和好又不离婚,有两种处理办法。
先说协议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得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就能拿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去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就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申请。冷静期过了,双方要再一起去申请,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并发离婚证。
再说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想离婚,可以让有关组织调解,也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不过要注意,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且分居得是连续的,还得有证据证明分居事实,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这些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