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订立主要经过两个程序。一个程序是要约,这是希望和他人签合同的意思表示。它要符合这些条件,内容得具体确定,还得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就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打个比方,一方明确说以某个价格卖一定数量和规格的商品,这就是有效的要约。要约到了受要约人手里就生效,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内,要约人得受要约约束。
另一个程序是承诺,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般得用通知作出,不过按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能通过行为承诺的除外。承诺要在要约确定的期限里到要约人那儿。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了。比如受要约人在规定时间明确说按要约条件买商品,合同就成立了。
实际交易里,双方会反复协商合同条款,可能出现新要约和再承诺的过程,直到最终达成一致。另外,订立买卖合同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