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了定金还签了认购书,后面又不想买了,通常这种情况是要算违约的。为啥这么说呢,认购书其实就是买卖双方就某件东西达成的初步购买协议,这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而定金呢,是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一种方式,就是一方给另一方一笔钱作为担保。
2、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交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或者履行得不符合要求,导致合同目的没办法实现,那这定金就别想要回来了;要是收定金的一方没履行约定或者履行得不好,那他得双倍把定金返还给对方。所以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又不想买,这就属于交定金一方违约,钱是拿不回来了。
3、也有特殊情况不会被认定违约。要是认购书有重大错误、明显不公平,或者是因为像自然灾害这类没法预见、没法避免、没法克服的客观原因,导致没办法购买,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把定金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