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复印件是可以当作证据的,不过它的证明效力会受到限制。根据证据规则,提交书证要交原件,提交物证要交原物。要是实在没办法提交原件或原物,那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者节录本。
当把复印件作为证据使用时,如果对方当事人认可这份复印件,那它就有证据效力。但要是对方不认可,一般就需要其他证据来辅助证明了。要是只有复印件,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它的证明力就很弱,法院很难采信它。
举个例子,在民间借贷纠纷里,有人拿着借条复印件去起诉,如果没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这件事,法院通常不会仅仅凭借条复印件就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所以说,要是有条件,最好能提供证据原件。要是只能拿出复印件,那就要积极收集其他相关证据,让这些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这样才能增强证明力,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