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贷款人签的共贷人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可以撤销,相关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要是共贷人对合同重要内容,像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有错误认识,基于此签了合同还损失较大,这就属于重大误解,共贷人能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若合同相对方故意说假情况,或者藏着真实情况,让共贷人做出错误决定签了合同,这是一方欺诈,受欺诈的共贷人可申请撤销。第三人搞欺诈,让共贷人违背真实意思签合同,且合同相对方知道或该知道这欺诈行为,共贷人也能请求撤销。
共贷人是被胁迫,比如遭遇暴力威胁、人身安全受影响等情况下签的合同,受胁迫方可以撤销。要是合同签订时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趁对方处境不好、没判断力等,导致合同显失公平,共贷人也可申请撤销。
要注意,撤销权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要是重大误解,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