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事务里,如果涉及孩子的问题,同一起案件中是能够主张变更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变更抚养权和索要抚养费,本质上都是围绕着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和义务,它们就像一根绳上的两个蚂蚱,紧密相连,只是在同一法律关系下的不同诉求。
要是有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只要理由正当,法院是会支持的。打个比方,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得了重病,或者因为伤残没能力再继续抚养孩子;又或者这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孩子,这些情况都能成为变更抚养权的正当理由。而且,没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按照法律规定就有责任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抚养费给多少、怎么给,父母双方可以自己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在打官司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在一个案子里同时提出变更抚养权和索要抚养费这两个诉求,法院会把它们放在一起审理。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挣钱的能力,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决。所以,大家在准备起诉状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两项诉求写清楚,同时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说的是事实,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