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时录像质问他人是否侵犯肖像权得看具体情况。
《民法典》说得明白,我们每个人都有肖像权,谁都不能用丑化、污损或者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法子来侵害别人的肖像权。要是没经过肖像本人同意,就不能制作、使用、公开人家的肖像。
要是开会录像只是用来做会议记录,或者在单位内部讨论用,也没有对外公开传播,并且在质问的时候也没丑化别人的肖像,这种情况一般不算是侵犯肖像权。这主要是因为这属于单位正常工作管理的合理范畴。
不过,要是把录像公开传播出去,像发到网络或者社交媒体平台上,又没经过人家同意,那就很可能侵犯肖像权了。另外,要是在质问的时候,对他人的肖像进行了丑化、歪曲,就算没公开传播,也属于侵犯肖像权。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判断开会录像质问他人有没有侵犯肖像权,关键在于录像的使用方式、传播范围,还有有没有对肖像进行不当处理。要是不想惹上法律麻烦,在录像之前,最好先问问别人同不同意,获得对方的许可后再录像。这么做既能保障对方的肖像权,也能让自己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