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累犯有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之分。一般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特别累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
不过,法律明确,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一般累犯。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刑事政策从宽处理精神。因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弱,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和诱惑,犯罪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小。所以,即便未成年人前后实施的犯罪符合累犯条件,也不以累犯论处。
因此,不会对构成累犯的未成年人基于累犯情节加重处罚。司法实践中,会根据未成年人犯罪具体情况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