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若一方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了案件。要是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法院应驳回起诉,不过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除外。如果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没对法院受理案件提出异议,那就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会继续审理。
要是法院明知存在仲裁协议还受理案件,当事人得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有效的仲裁协议,要求法院驳回对方起诉。法院审查后,要是认定协议有效,就会依法驳回起诉。
要是法院错误驳回当事人基于仲裁协议提出的管辖异议,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通过上诉程序纠正原审法院的错误裁定。
这里要注意,当事人得及时行使权利。要是在首次开庭前没提出异议,之后再以存在仲裁协议为由,主张法院不应受理,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所以,遇到仲裁和诉讼相关问题,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首次开庭前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