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订婚不是法定程序,没有法律约束力。对于订婚未结婚,同居后又分手的情况,有这些处理办法。
财产方面,同居期间两人共同获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没法证明的,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就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债务问题上,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双方一起承担清偿责任。要是一方所负债务,另一方没用于共同生活,就由负债方自己承担。
涉及彩礼时,法律规定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给彩礼的一方请求返还,法院应支持。具体返还数额,法院会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
如果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权利一样。双方要协商子女抚养问题,确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等。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