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程序里,被申请人若想延期举证,得有法定的理由。
有一种情况是不可抗力。像地震、洪水这类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情况,它们突然发生,没办法提前预见,也没办法躲开和克服。要是因为这些,被申请人没办法在规定时间收集和提供证据,就可以申请延期。打个比方,突然来了一场洪水,把存放证据资料的仓库淹了,资料都损坏了,被申请人肯定没办法按时拿出证据。
证据收集有客观障碍也是一个理由。有些证据在第三方手里,可第三方就是不配合,或者因为法定程序的限制,没办法及时给被申请人。比如有些证据存放在国家机关,得按照特定程序去调取,这个程序很复杂,时间也长,被申请人就没办法按时举证。
被申请人自身的特殊情况也能成为延期举证的理由。要是被申请人得了重大疾病,或者遭遇意外事故,没办法正常去收集证据,也可以申请延期。
要是被申请人遇到上面这些情况,想延期举证,就得在举证期限内跟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把具体原因说清楚。仲裁机构会进行审查,如果觉得理由合理,就会同意被申请人延期举证。所以,被申请人要是碰到困难,别忘记按规定申请,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