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办理取保候审得缴纳保证金。等案件结束,这保证金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要是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期间遵守规定,比如没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不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了,在24小时内跟执行机关报告;传讯的时候能及时到案等。那么执行机关在解除取保候审时,会通知银行把保证金全额退给被取保候审人。
但要是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了这些规定,那已经交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一部分或者全部。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会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悔过书,重新交保证金、再找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措施。要是因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还能先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留起来。
被取保候审人要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得拿着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到银行去领。大家一定要清楚这些规定,严格遵守,不然可能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本来该退的保证金可能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