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不立案,一般是指对报案人、控告人的报案、控告等情况,做出不给予立案的决定。要是当事人碰到这种事,有下面这些办法可以用。
要是控告人对不立案的决定不满意,在拿到不立案通知书之后,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复查。上一级检察院会审查申诉情况,要是觉得原来不立案的决定不对,就能要求下级检察院立案。
2、要是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里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自诉。这些案件有需要被害人自己去告诉法院才会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能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还有就是被害人有证据能证明被告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或检察院却不追究的案件。
3、另外,当事人还能多收集新的证据,来证明存在犯罪事实,需要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然后再向检察院申请立案。要是新证据能让之前的判断改变,检察院也许会重新考虑要不要立案。
现在法律在不断完善,司法体系也在持续优化,未来对于检察院不立案的处理会更加规范和高效。当事人在遇到检察院不立案时,有多种途径可以尝试,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