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处理债务时,要先区分债务性质。
夫妻共同债务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算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得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是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离婚时另一方没偿还义务。
处理离婚债务,双方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性质。有争议时,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认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