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里约定了保证金却没收取,这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合同白纸黑字写明一方要交保证金,结果这人没交,那这就属于违约行为了。打个比方,就像你跟人约好买卖东西,说好了要交一笔保证金来保证交易顺利进行,但对方却没给,这就是违约。这时候,遵守合同的那一方就有权利按照合同的规定,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说,让违约方交违约金,或者赔偿因为他违约造成的损失。要是因为违约方没交保证金,让合同原本的目的都实现不了了,那守约方还能直接解除合同。
要是双方从始至终都没提过保证金收取这事儿,那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双方可以重新谈一谈,保证金还收不收,什么时候收,收多少,谈好之后签个补充协议。要是商量不拢,而且合同也没说清楚没收取保证金会有啥后果、该咋处理,那就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办。到了法院那里,法官会把合同履行的情况、双方有没有过错这些事儿都综合起来考虑,然后做出判决。
要是有一方拿没收取保证金当借口,不履行合同里该做的事儿,那很可能就得承担违约责任。但要是没收取保证金对合同的履行没啥实质性的影响,那双方就接着按照合同的约定,把自己该干的事儿干好就行。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就是,签合同的时候,关于保证金这些重要的事儿,一定要写得清清楚楚。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是出了问题,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成也别慌,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